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,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作用,提高无障碍环境服务水平,健全残疾人、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,体现人文关怀。根据《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〈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市监认证发〔2022〕94号),现发布《无障碍环境认证目录(第一批)》《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规则》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附件:
附件1无障碍环境认证目录(第一批).pdf
附件2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规则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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